上海市市长韩正21日在与网友在线互动时说,“现在上海常住人口近1900万,而户籍人口只有约1300万。长期居住在上海的数百万非户籍人口来自全国各 地,他们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过去户籍制度是指标管理,现在我们将指标管理改变成条件管理,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把居住证转为上海户籍。 ”
按照《办法》规定,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5项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理申请上海常住户口,持证人员首先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持证人员申办时应提交身份证明,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纳税完税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等相关证件和凭证。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据了解,有关方面对已持有居住证者进行初步统计,今年符合“累计7年”这一项指标的人数估计在3000人左右。而加上其他条件,人数将更少。不过,随着这一政策的执行,今后每年转证而来的上海户籍人口将增多。
按规定,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将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照条件受理、依次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这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第四次户籍松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吸引人才,或许为众多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士及外地人才打开入沪之门。上海的前三次户籍改革分别是——
- 第一次是1994年,上海市开始实施蓝印户口制度,规定在上海市投资、购买商品住宅或者被上海市单位聘用的外省市来沪人员,具备一定条件后,可申领蓝印户口。
- 第二次是2002年,上海颁布了《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定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实施居住证制度,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创业的国内外人员,都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 第三次则是2004年《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的施行,将居住证的适用对象从原来的人才引进扩大到“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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