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BBS上有消息说现在可以凭房产证,身份证及本人去长征派出所(就梅川路过红星美凯珑到丹巴路桥左传向北经过曹杨小学右转到梅岭北路100米左右)办理户口!
终于可以不再是集体户口了,so great!
参考 http://shbbs.soufun.com/1210033053~-1/14276698_14276698.htm
^_^
2005年3月10日星期四
可以办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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