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13:35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就上海世博会期间向市民赠票赠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很多市民关心赠票赠卡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你们制定这项方案有没有相应的工作原则?
答:制定赠票赠卡工作方案有三个原则。
一是应发尽发,统筹平衡。以本市常住人口家庭为发放对象,覆盖本市户籍和持有居住证、境外人士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的家庭,防止虚假冒领,努力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同时,妥善平衡好本市户籍人口、居住证人员和境外人士等不同群体的待遇。
二是属地受理,便民利民。充分依托“两个实有”(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实行居(村)委会干部上门发放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
三是严明纪律,审慎操作。建立工作制度,对赠票赠卡的申领、审核、发放等环节明确操作规程,实施全过程监督。
问:赠票赠卡的发放对象是哪些家庭?
答:发放对象为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家庭,一户发放一套。
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持有本市户籍的家庭,集体户口除外;二是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家庭;三是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半年以上家庭(夫妻同住,或父母与子女同住,两人以上);四是已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
问:能否简要介绍赠票赠卡的发放程序,市民如何领取?
答: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全市即展开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工作。街道、乡镇派出所将“两个实有”数据统一提供给居(村)委会。居(村)委会通过摸底调查等形式核实统计,对其中符合发放条件的家庭登记造册,提供给街镇作为发放数量依据。
全市各区将在发放期间在居(村)委会张贴告示,公布赠票赠卡发放操作细则,市民领取赠票赠卡的条件和须提供的证件以及各区县发放时间。
5月15日开始,全市逐批发放。居(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采取上门的形式,在审核相关证件后发放,原则上两周内完成。
对本市户籍家庭,凭户口簿发放,居(村)委会干部在户口簿户主栏加盖海宝纪念章印戳。
对持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半年以上家庭,以及已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境外人士家庭,上门核实户数,审核其符合一个家庭且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件(证明)后发放。
各类证件的变更以2010年3月31日为截止日。
市民领取后当场签收,居(村)委会将签收记录统一登记造册,提供给街镇作为核实发放的依据。
问:可能会有部分家庭因出差、出国等原因未领到票卡,可否补领?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者,可否委托代领?
答:市政府有关部门考虑到了上述可能出现的情况。在工作方案中特意作了“申请补领”规定说明。
由于出差、出国或其他原因未能发放领取的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后到区县市民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领,由区县市民中心(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审核相关证件和证明。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居(村)委会代领。
问:市民领到赠票赠卡后应如何使用,有无相应规定?
答:工作方案对赠票赠卡的使用作了相应规定和说明。
关于赠票使用:每张票面标注6月至9月使用的具体月份,在限定一个月内的任一天使用,当月使用有效。具体批次安排为:
第一批,6月使用,供应浦东、黄浦、卢湾、金山、崇明;
第二批,7月使用,供应静安、杨浦、闵行、青浦、奉贤;
第三批,8月使用,供应徐汇、长宁、虹口、宝山;
第四批,9月使用,供应闸北,普陀、嘉定、松江。
关于赠卡样式与使用:交通纪念卡样式为5种,分别以“一轴四馆”之一为票面内容。同时,印有市委、市政府名义的感谢语,包含海宝、上海世博会专用标识、编号等基本元素。交通纪念卡充值金额为200元,无押金,可以全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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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赠票赠卡工作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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